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換證回訓講習
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換證回訓講習
內政部營建署核可辦理(已團體報名方式報名)
《課程介紹》 |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0條。 1.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有效期限為五年,逾期未換發登記證者,不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業務。但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修正施行前已核發之登記證,其有效期限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2.專業技術人員於換發登記證前五年內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回訓訓練達十六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文件者,由內政部換發登記證。但符合第十六條第一款或第十七條第一款資格者,免回訓訓練。 3.專業技術人員逾期未換發登記證者,得依前項規定換發。 |
《課程費用》 | 一、學費收費標準: 工會團體報名優惠價,至工會報名 電話:04-25242097 / 04-25248806 |
《備註說明》 | 一、營建署核准辦理。 二、開課前三天將以簡訊通知上課教室(開課第一天請於08:20~08:50報到,切勿遲到) 三、開課當天需繳交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 3.六個月內1白底脫帽彩色照片2吋1張(背後請寫上姓名) 四、講習人員需親自參訓,如有代理上課情事,撤銷參訓資格,且3年內不再受理報名參訓。 五、依營建署規定需於開課前20天,將學員名冊報備查,敬請務必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 六、報名完成順序以繳費順序為主。 |